不孕不育本身原因就很多,放在每個家庭里那就是各不相同了,如果非要分類的話,大致可分為男方因素(約占30%-40%),女方因素(約占40%),夫妻雙方共同因素(約占20%),不明原因(5%-10%)四類。
一般不孕不育的診治都推薦夫妻雙方一起去看醫生。經過一些檢查,再加上醫生的判斷,做不做試管要讓醫生判斷符不符合,說的再直白一點,就是大家見過但沒聽過的試管嬰兒指征。
試管嬰兒不是大家想做,醫生就給做的。誠然,一些國家做試管嬰兒,全憑個人意愿。但目前國內對試管嬰兒的法律法規還是比較嚴格的。生殖中心的病例,得經得起上級部門的檢查。國內一些比較大型的生殖中心,年門診量在十萬人次的,其試管嬰兒手術量一般都在三千臺左右。不孕不育的治療,并非都要試管嬰兒。

不過,那么多人對試管嬰兒技術趨之若鶩也不難理解。試管嬰兒技術有一個明顯優點,就是見效比較快。比如疏通輸卵管后,可以嘗試自然懷孕。目前的臨床研究證實,婦女年齡與不孕癥關系密切,實驗室也有相關結論,年齡越大,卵子質量越差。有些人為了保險起見,選擇通過試管嬰兒方式受孕也可以理解。有些機構認為,女方年齡比較大也是一個試管嬰兒的指征。
在國內治療不孕不育時,按照規定須提供合法真實有效證件,這個有效證件俗稱三證,包括身份證、結婚證、生育證。這個是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》具體規定。貫徹這些條款是生殖中心的必備流程,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也是對權益的保證。如果提供假證件,被核實造假后,治療將被終止。
由此,大家不難看出,我國在醫學上的法律法規還是很嚴格的,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么說試管嬰兒是一項科學且嚴謹的技術了。